近日,肃北县法院仅用1天时间化解了4起租赁合同纠纷案,高效的办案速度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被告白某某承包了某土建工程,分别在原告马某某、杨某某、陈某某、王某处租用了机械设备,期间产生了机械租赁费,马某某等4人多次向白某某催要所欠租赁费,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无奈均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情材料,考虑到4起案件被告为同一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分别开庭审理将占用大量司法资源和当事人时间,遂决定集中进行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仔细研判案情,认真分析各方诉求及症结所在,迅速制定调解方案、还款计划,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释法明理,并告知白某某拖欠租赁费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白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承诺在限期内付清所欠租赁费。至此,4起租赁合同纠纷案成功化解。
下一步,肃北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加大调解力度、加快调解速度,将调解贯穿案件全过程,使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