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玉门法院执行局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民营企业的“急难愁盼”,对多起涉民营企业案件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全力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1月24日成功为甘肃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到位工程款133万余元,并于当日向该公司发放,为企业送上了一份暖心的新年礼物。
针对涉民营企业的执行案件,我院执行法官深知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不易,始终秉持高效、公正的执行理念,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灵活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努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债权得以实现,解决企业经营难题。今年1月以来,玉门法院执行局通过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件款、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冻结银行账户扣划相应款项等方式,成功执结了15起涉企案件,执行到位316万余元。
民营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玉门法院执行局一直高度重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行工作,在春节前集中执行并及时发放案件款,就是要及时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让民营企业安心过年,增强发展信心。今后,玉门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民营企业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