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往来中,发票与付款,看似简单的环节,却可能成为矛盾的导火索。近日,某爆破公司与某建设公司就陷入了这样的纷争。某爆破公司因未及时开具发票,某建设公司拒绝付款,双方协商无果,最终对簿公堂。
某爆破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一直保持着长期的业务往来,合作一度十分融洽。然而,在一次交易中,某爆破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爆破服务,某建设公司对服务质量也表示认可,但在后续的财务结算环节,矛盾悄然产生。根据合同,某爆破公司应在收到货款前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可因内部财务流程混乱,未能及时履行开票义务。这一延误让某建设公司产生了顾虑,出于财务管理规范和税务风险的考量,某建设公司拒绝支付剩余爆破服务款。随着时间推移,双方的沟通陷入僵局,矛盾不断升级。某爆破公司认为自己已履行服务义务,付款是理所当然,发票不过是手续问题,不应成为拒付理由;某建设公司则坚守原则,强调发票是合规付款的必要前提,没有发票无法完成财务入账,也无法向税务部门申报抵扣。多次协商无果后,某爆破公司一纸诉状将某建设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某建设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爆破服务款及相应利息。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法院并没有急于判决,而是充分考虑到双方长期合作关系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优先进行调解。法官深入了解双方争议焦点,一方面向某爆破公司指出及时开具发票是其法定义务,对合作方的财务流程和税务合规有着重要影响,另一方面也向某建设公司说明,即便存在发票问题,也不能完全拒绝支付货款,应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在法院的居中调解下,双方终于放下成见,达成和解。某爆破公司承诺尽快开具发票,某建设公司也同意在收到发票后立即支付款项。这场因发票而起的风波,就此平息。
这一案例警示着每一家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及时履行合同义务至关重要。同时,也彰显了司法调解在化解商业矛盾中的独特作用,它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更修复了企业间的合作关系,让商业活动重回正轨,为市场的稳定与繁荣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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