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通过恢复执行程序,成功执结一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21年,王某向李某借款23500元并出具借条,约定半年后还款。到期后王某久拖不还,李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令王某30日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拒不履行,李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初期,法院穷尽查控措施,未发现王某名下有房产、存款、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且王某长期躲避执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于2023年10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后,执行法官始终保持对案件的关注,定期排查财产线索。近日,李某在日常走访中偶然发现,王某将种植的玉米出售给第三人魏某,于是立即向法院报告。执行团队迅速响应,第一时间核查确认王某在魏某处的玉米销售款系其合法收入,符合执行条件,当即决定恢复案件执行程序。法官及时送达执行裁定书依法冻结该笔款项,并向王某释明拒执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王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认识到错误,愿意配合履行义务,并将全部案款23500元及利息转入法院执行专户。李某收到执行款时难掩激动:“本以为钱打水漂了,没想到法院一直记着这事,新线索一出现就立刻行动,太感谢你们的坚持了!”
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会通过定期网络查控、建立终本案件台账、畅通线索反馈渠道等方式持续追踪。同时,也希望广大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请尽快联系执行法官或干警,及时恢复执行,共同织密财产查控网络。今后,金塔县法院也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宗旨,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攻克“执行难”,让每一份生效判决都成为百姓心中的“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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