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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法治盾牌课”:这些雷区踩不得!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李洋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5/4/24 8:19: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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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侮辱视频被转发超过500次,可能构成侮辱罪;为哥们义气参与斗殴,或将面临刑事处罚……”4月11日下午,敦煌市第三中学礼堂内座无虚席,敦煌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张学良以“青春与法同行”为主题,为全校300余名中学生带来了一场生动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教育课。

讲座中,张法官结合近年来校园欺凌、网络暴力、盗窃、性侵害等典型案例,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特点。针对学生未成年犯罪不入刑的误区,重点解读《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满12周岁涉故意杀人等重罪、满14周岁涉八类暴力犯罪均需担责。并特别指出,校园欺凌中的语言侮辱、网络空间的恶意诽谤均属违法行为,法律既保护受害者,也约束施害者
    从“治已病”到“治未病”。张法官从预防角度提出“三要三不要”原则:要慎交朋友,远离不良群体;要理性处理矛盾,拒绝暴力解决;要善用法律武器,及时求助师长。互动环节,学生踊跃提问:“朋友约架该如何劝阻?”张法官支招:“劝阻无效时立即报警,制止犯罪才是真友情。”

此次讲座通过真实鲜活的案例解析、法律知识普及和互动问答,增强了青少年遇事用法的法律意识和以法为盾的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任重道远,敦煌法院将以“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司法运行模式为牵引,不断探索工作方法,通过司法力量前置防线,为未成年人构筑法治屏障,以司法温度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