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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法院: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阳光校园

来源:肃北县法院 作者:刘亚楠 责任编辑:肃北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5/5/12 15:52:4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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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防范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氛围。59日,肃北县法院法治副校长吴丽梅走进肃北县县城小学,以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阳光校园为主题,聚焦校园反欺凌核心内容,通过系统化普法讲授,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且实用的法治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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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中,吴丽梅法官从校园欺凌的认识、案例分析、应对措施和共建和谐校园的倡议四个方面入手,将严肃的法律知识与真实案例巧妙结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阐释欺凌行为可能引发的严重法律后果,从多个角度由浅入深讲解与未成年人紧密相关的法律要点,让同学们深刻的体悟到校园反欺凌的重要意义,同时,针对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法官提出 三不 三要原则,即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旁观者,要勇于发声、及时求助、爱护同学,积极引导孩子们正确应对和解决校园欺凌。同学们听得格外认真,不少同学还拿出纸笔记录要点。听了这些案例,我知道遇到欺凌该怎么保护自己了。在互动环节,大家积极举手发言,分享自己的收获,现场气氛活跃。

法治教育不是一阵风,而是润物细无声的常态化工作。肃北县法院将不断强化院校联动,将法治教育从单向灌输转为双向互动,持续探索创新形式,深耕普法内容,不断增强孩子们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观念,以实际行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