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鼎新法庭成功调解5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柔性司法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既依法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报酬权益,又为被告预留了合理履行期限。
该系列案件均涉及赵某与多名劳动者的劳务报酬争议。原告张某等5人诉称,被告赵某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其劳动报酬合计2.6万余元,经多次催告后仍拒不清偿,甚至出现联系方式失联、经营场所难寻的情况。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该系列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双方均有调解意向,遂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法”推进纠纷化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拒不履行劳动报酬支付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向原告说明被告经营现状,引导其从长远角度考量劳资关系,给予其合理缓冲期。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原告同意给予被告两个月宽限期,被告承诺于2025年6月30日前全额付清拖欠的劳务费用合计2.6万余元。
该案例为同类劳务合同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可借鉴的解纷模式,也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今后,鼎新法庭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模式,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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