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仅用20天成功化解一起标的额达到16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双方企业在法官的主持下签署调解协议,被告企业承诺一年内分两期支付欠付工程款以及质保金。
2020年10月25日,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敦煌市某企业签订了《项目工程合同》,由敦煌市某企业将案涉项目发包给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由北京某科技公司承建。2022年9月26日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后敦煌市某企业一直未退还质保金亦未将工程款全部付清,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故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中,敦煌市某企业表示公司账户上没有这么多钱,无法一次性给付工程款是因为整体项目未竣工验收且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施工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敦煌市某企业联系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维修未果,自行对质量问题进行了维修,应扣减维修费,工程款也一直按照付款协议约定的时间在给付,不应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北京某科技公司则表示该项目已进行竣工验收,不存在质量问题。双方矛盾冲突较大,承办法官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本着企业生存发展和维护双方权益并重的原则,耐心向敦煌市某企业释法说理,同时积极劝解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放弃主张逾期利息。提出“以时间换空间”将付款周期延迟,约定一年内分期给付用以缓解敦煌市某企业资金压力。在承办法官耐心的调解下,双方气氛逐渐缓和,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本案的高效化解实现了“保民生、护企业”双重目标,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鲜活范例。敦煌市人民法院坚持调解在化解矛盾、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寻求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有力推进涉企纠纷的有效解决,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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