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因“辣椒”而起的纠纷,在金塔县法院东坝法庭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以被告当庭履行货款的圆满结局画上句号。
事情发生在2024年10月,张某与王某以口头约定达成辣椒交易协议,约定单价每公斤8.35元。交易过程中,王某在拉运辣椒时未一次性拉完,剩余部分未过磅。第二次前来拉运剩余辣椒时,自行过磅后悄然运走,却对此次拉运的辣椒数量和货款只字未提。张某多次索要无果后,无奈之下,将王某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行动。先是仔细翻阅诉状与卷宗,全面掌握案件来龙去脉,随后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然而,被告态度强硬,坚称原告的辣椒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对调解抵触情绪强烈,首次调解以失败告终。面对僵局,法官果断组织开庭审理。庭审当日,现场气氛剑拔弩张。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意见分歧很大,调解似乎遥不可及。但承办法官始终保持冷静,耐心引导双方理性表达诉求,紧张的气氛逐渐缓和。庭审接近尾声,法官深知,若贸然判决,虽能结案,却无法真正解开双方的心结。为了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再次启动调解程序。
调解过程中,法官采取“一对一”释法明理、“背对背”沟通协商的策略。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从事实认定、证据分析到法律后果,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阐释。在法官入情入理、入法入理的劝说下,双方终于放下成见,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付清剩余款项,曾经针锋相对的二人,在法庭上握手言和。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生动诠释了司法调解的力量与温度。今后,东坝法庭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将情、理、法深度融合,不断提升调解质效,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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