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完所有义务,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2023年6月,张某跟随翟某到其承包的某公司工地干活。劳务结束后,翟某从某公司结算了一部分费用后向张某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剩余2880元工资,翟某和某公司相互推诿,张某无奈将翟某和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给付剩余劳务费。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有着较好的调解基础,但开庭时被告翟某未能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依法缺席审理该案。法官本着从源头解决矛盾纠纷,庭后又多次与原、被告取得联系,希望双方能够本着友好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协商解决,但原告态度坚决,表示要把“官司打到底”,被告公司认为其没有责任,也不同意调解,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案情虽然不复杂,但如果判决处理可能不利于原告权益的实现。于是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劝解,法理、情理双管齐下,被告公司权衡利弊之后,最终同意一次性支付原告劳务费2000元,双方遂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积极履行上述全部案款,原告当庭撤诉,实现了矛盾纠纷解决和案款履行到位的双重法治效果。
下一步,金塔法院将继续加大调解力度,创新调解方式,在充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的同时,优质高效的化解纠纷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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