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鼎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跨越十余年的预付装修费退还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法官耐心沟通与积极协调,不仅帮助当事人刘某追回了拖欠已久的装修预付款,更以柔性司法化解了积压多年的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深度统一。
时间回溯至2013年,刘某因房屋装修需求,与赵某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赵某承接其房屋装修工程。随后,刘某按约定向赵某支付装修预付款18000元,赵某出具收条作为凭证。然而,后续因刘某个人原因决定停止装修,双方协商后,赵某承诺全额退还预付款,但需暂缓一段时间支付。令刘某没想到的是,此次协商后,赵某却迟迟未履行退款承诺,即便他多次主动催要,仍未得到明确答复,直至后来赵某的手机号码无法接通,双方彻底失去联系。十余年间,刘某始终未放弃维权,最终在2025年选择向金塔县人民法院鼎新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赵某退还预付装修款。
案件受理后,首要难题便是联系被告赵某。承办法官根据刘某提供的赵某手机号码多次拨打,均处于无法接通状态。为保障案件顺利推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官并未就此搁置,而是启动“下村进社”工作模式,前往赵某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走访调查,向当地村民、邻居了解赵某的近期动态与联系方式。经过多日的奔波与沟通,法官终于通过一位知情村民获取了赵某在新疆务工的临时联系方式,并成功与赵某取得联系。
沟通中,赵某向法官说明情况:近十几年他一直在新疆山区务工,当地信号条件差,导致与外界联系极少;2013年收到刘某的装修预付款后,因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欠下巨额债务,装修工作被迫中断,他也只能远赴外地务工还债,此事逐渐被繁忙的生活与债务压力搁置,对于欠款具体数额也因时间久远记忆模糊。随后,法官将原告刘某提交的起诉状副本、收条等证据材料通过线上方式发送给赵某,赵某仔细核对后,对刘某所述的事实及证据均无异议,并主动表示愿意承担退款责任,希望能在法庭的主持下与刘某协商,争取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待务工收入结算后一次性还清欠款。
考虑到案件跨越时间长,双方均有和解意愿,法官随即与原告刘某沟通,向其说明赵某的实际经济状况与还款意愿。刘某在了解情况后,对赵某的处境表示理解,同意给予宽限期。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赵某需在调解协议生效后的六个月内,一次性向刘某退还全部预付装修款18000元。
至此,这起拖延十余年的装修款纠纷圆满解决。鼎新法庭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面对案件中的难点不推诿、不退缩,以“下村进社”的务实行动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用耐心与担当化解矛盾,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更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与温度。
法官提醒:
在日常生活中,涉及装修、借贷等民事活动时,建议当事人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款项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避免仅以口头协议约定;同时,要妥善保管合同、收条、转账记录等重要证据,便于后续维权。若发生纠纷,应及时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超过诉讼时效等问题,影响自身权益维护。此外,债务人应秉持诚信原则,即使遇到困难无法按时履行义务,也应主动与债权人沟通协商,避免采取失联、推诿等方式逃避责任,共同营造诚信、有序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