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敦煌市法院特邀调解员持续、主动地跟踪督促下,一起民事纠纷的被告顺利完成了调解协议确定的全部义务,原告的合法权益得以快速、圆满实现。该案是敦煌市法院探索“先行调解+督促履行”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的又一成功范例。
据了解,该案原、被告因合同纠纷产生争议。立案前,经当事人同意,案件进入“先行调解”程序。特邀调解员在厘清事实、明确法律关系和双方核心诉求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开展疏导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了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并由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赋予了协议强制执行力。
协议虽已达成,但特邀调解员的工作并未止步。为实现“案结事了”,避免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增加当事人诉累、消耗司法资源,特邀调解员依托“督促履行”制度,主动延伸服务职能。在履行期限届满前,特邀调解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善意提醒被告履行义务,明确告知其如不按约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被申请强制执行、纳入失信名单等。同时,特邀调解员也持续关注履行进展,及时解答被告在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疑问,充当了协议履行的“监督员”和“护航员”。
在特邀调解员的有力督促和引导下,被告王某认识到主动履行的益处与必要性,积极筹措资金,将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履行完毕。原告方关某对无需申请执行即快速实现权益表示高度满意,并对特邀调解员认真负责、一管到底的工作态度给予了充分肯定。
“以往部分调解案件存在‘调而不履’的情况,当事人往往需要再次申请强制执行,调解的效能打了折扣。”敦煌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道,“我们试行的‘先行调解+督促履行’机制,正是为了打通调解到履行的‘最后一公里’。‘先行调解’旨在前端快速化解纠纷,‘督促履行’则重在后端确保调解成果落地,形成闭环管理。特邀调解员在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后,仍有责任引导和督促义务方自动履行,这不仅是提升调解公信力和实效性的关键举措,也是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节约司法成本、促进社会诚信的有效途径。”
据统计,2026年以来,敦煌市法院特邀调解员已成功督促37起调解案件的当事人自动履行了义务,自动履行率显著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