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玉门法院执行局攻坚克难,通过不懈努力和灵活运用强制措施,成功执行到位案款357万元,并赶在春节前发放给申请执行企业,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2年7月,某建投股份有限公司、某物资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某商贸公司购买钢材,直到2024年,某建投股份有限公司、某物资有限公司仍拖欠货款357万元未付,某商贸公司遂将二公司诉至玉门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二公司于9月底前还清货款。但直到2025年1月,二公司仍已各种理由推脱付款,某商贸公司多次催要无果,便向玉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采取了冻结被执行企业银行账户等常规查控措施,银行反馈结果显示其名下账户余额不足,且被执行企业涉诉案件较多,银行账户被多家法院冻结查封。经与被执行企业负责人联系,了解到该公司经营工程项目繁杂,面临较大的资金周转压力,暂无能力履行案件款,案件一时陷入“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面对异地执行难度大、财产线索不明、企业偿付能力存疑等诸多挑战,执行法官秉持着“如我在执”的理念和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多次奔赴被执行人所在地,深入调查其实际经营状况、项目进展及资金流向,向企业负责人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督促其主动筹款履行,并多次通过法院执行查控系统试图捕捉其可能存在的隐蔽财产线索。终于,通过近一年的严密监控和反复筛查,执行法官终于捕捉到被执行企业某一银行账户近期出现大额资金进出的异常动态。时机稍纵即逝,执行局当机立断,依法迅速采取强制措施,对该账户资金进行冻结,并成功扣划款项357万元。
案款到账后,法院高效完成审批发放流程,确保该笔执行款在农历新年前夕全额汇入申请执行企业账户。“这笔钱真是雪中送炭,解决了我们年底的燃眉之急,能让员工安心过年了!”收到款项后,申请企业负责人感慨万分,对法院锲而不舍的执法力度和司法为民的工作温度表示高度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