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中央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联系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的精神,落实省法院、市委约谈会要求,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4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8月14日,召开了全市法院警示教育动员大会。大会采取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市法院设主会场,各基层法院设分会场,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参加。
会议由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兆美主持。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重温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和《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等相关内容,对全市法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作了安排部署,编发了近年来酒泉法院和法院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兆美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作了动员讲话,王院长强调指出,开展警示教育,是增强知纪守纪自觉性的迫切需要。学习制度规定就是要让大家知纪知规并认真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把纪律挺在前,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开展警示教育,是落实省、市领导机关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省法院、市委近期分别约谈了市法院领导班子和院长,指出了酒泉法院队伍出现的问题,一定要认真领会和落实省法院和地方党委的要求,正视问题,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开展警示教育,是从严管理法院队伍的现实要求。全市两级法院班子和全体干警要认真反思近年来干警队伍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切实汲取教训,保证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大问题,推动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实施方案,做好工作,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