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共8名干警,其中女干警就有5名,全部为本科学历,女性比例及平均学历水平均高于院内其他庭室,是名副其实的“娘子军”庭室。每年她们庭室都承担全院几千件民商事案件约五分之一的审理任务,尤其是女法官人均办理案件数都在180件以上,是庭室乃至全院审判工作的中流砥柱。
2012年1月,该庭被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2013年被肃州区妇联确定为“妇女维权合议庭”,2014年被评选为“酒泉市三八红旗集体”,2016年3月被省妇联授予“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2017年3月,喜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民一庭主要承办婚姻家庭及侵权纠纷案件,此类案件双方当事人情绪对抗激烈,案情错综复杂,民一庭全体干警针对此类案件矛盾冲突尖锐的情况,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严格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真正做到依法办案,严谨办事,热情服务,规范运作。同时,她们把法律的睿智、刚性和冷静与女性特有的细致、耐心、热情揉合在一起,入情入理入法地息纷止争,办铁案、办精品案、办和谐案,准确理解和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指导原则,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家庭纠纷和社会矛盾,切实做到了让人民群众满意。此外,为了实现审判信息公开透明,充分发挥示范教育作用,民一庭还将所有案件信息及时录入网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且选取典型案例在飞天周刊、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报道,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受到了大家的肯定和一致好评。
在对肃州区法院民一庭表示祝贺的同时,市中院号召全市法院以该庭为榜样,学习她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职业操守,学习她们敢于担当、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学习她们追求卓越、勇于拼搏的精神风貌,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务实的态度,推动法院审判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