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酒泉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李丽出席座谈会并讲话。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耀明安排部署了今年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传达了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的安排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2017年全市法院宣传工作,表彰了全市法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李丽在讲话中指出,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宣传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有四个特点:对宣传工作高度重视;宣传力度大;宣传方式新;宣传氛围浓。她强调新形势下要进一步做好法治领域的宣传工作,一要始终坚持司法宣传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作为基本遵循;扎实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坚持把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紧密结合。二要不断提高做好司法宣传工作的能力。在“广”字上再下功夫;在“深”字上再花力气;在“新”字上再做文章。三要有效凝聚司法宣传工作强大合力。加大司法宣传工作力度;强化涉法宣传工作纪律;提高司法宣传工作者的素质。
杨耀明在座谈中指出,近年来党委宣传部门、各新闻媒体单位和记者对法院宣传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尤其是去年全市法院宣传工作座谈会以来,宣传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提升法院形象、助力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较强的舆论支持。他强调,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精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线,全面宣传贯彻好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科学谋划和宣传好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实践,为推动新时代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强大舆论支撑。关于贯彻落实此次宣传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李部长讲话精神,杨耀明院长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牢牢把握法院宣传工作新方向;二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三是坚持服务和服从中心工作;四是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五是牢牢把握正面宣传为主方针;六是在宣传的内容和形式上下功夫。
法制日报、甘肃日报驻酒泉记者站、酒泉广播电视台、酒泉日报社等新闻单位和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座谈,就新形势下加强与法院宣传合作,进一步推动法院宣传工作,做了交流发言,并围绕加强常规工作宣传报道、突出重点宣传、创新典型案例宣传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市法院党组成员、各庭室负责人、基层法院院长及两级法院主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宣传部门负责人及通讯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