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下午,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耀明担任审判长,在中院大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并在新浪网上对该案进行了庭审直播。当事人亲属及社会公众20余人参加了旁听,此案的审理是酒泉中院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的一个缩影。
检察院指控,2017年10月25日、30日该案被告人李某某因琐事,分别将被害人段某、段某同居女友及二人非婚生子骗至郊外杀害,就地将尸体掩埋,其中最小的被害人年仅2周岁。由于本案案情重大,证据繁多,在开庭前,杨院长与合议庭其他成员一起仔细阅读案卷,反复梳理卷宗材料,针对证据中的疑点专门向鉴定人了解情况及时排除,并提前组织控辩双方进行证据展示,确保了庭审的高效顺利进行。因本案案情重大,经合议庭评议,案件将择期宣判。
在酒泉中院,院领导办案已成为常态,有效带动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案件质效的提升,推动了新时代法院工作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