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法官的司法水平和庭审驾驭能力,5月12日下午,我院积极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邀请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肃州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肃州区法制办、肃州区安全生产稽查大队等五家单位80余人对庭审观摩指导、交流学习。
此次庭审内容是我院行政庭审理的一起行政决定撤销纠纷案件,原告为酒泉市鑫阳光建材有限公司,被告是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政府,原被告双方因取缔空心砖厂引发的行政纠纷。
庭审结束后,五家行政机关的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整个庭审庄严规范,法庭秩序井然,过程紧凑、重点突出,庭审法官思路清晰、程序流畅,配合得当,为自己上了一堂精彩行政执法法制课,同时也对加强庭审归纳和引导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该次庭审观摩活动参加的行政单位之多,规模之大,在我院行政审判活动中尚属首次,庭审观摩活动的召开为行政机关与法院之间进行信息交流、业务学习、资源互通、工作配合提供了良好平台,增进了行政机关与法院之间的理解与信任,双方表示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更好地促进沟通协作,尤其是在重点领域加强配合,以期促进双方工作良性互动更快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