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全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12月4日,玉门市人民法院举行隆重宣誓仪式,全院41名法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全体法官集体宣誓。
玉门法院院长吴平为群众解释法律疑问。
据悉,国家之所以将12月4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宣誓活动开始前,院长吴平同志做了誓前动员。他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法官誓词概括性地说,就是以忠诚为基石,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祖国。吴平强调,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维护国家、集体、公民各种权利、利益的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每名法官的天职所在。每名法官都要将宪法和法律深深根植于心中,最大程度地发挥应有的良好作用。
据了解,“宪法日”当天,玉门法院还在该市设立 “宪法日”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站,向广大群众宣传宪法,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