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中院狠抓制度贯彻落实
3月13日下午,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学习本院新制定修改的制度规定。
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建力主持,院立案庭、审管办负责人按照院党组安排,分别组织领学《立案工作规则》、《申诉信访工作制度》、《审判委员会制度规则》、《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的暂行规定》、《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七项审判执行管理类制度,对规定中的重点及修改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兆美全程参与学习,并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做强调说明。
2014年年底,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市中院按照科学长远、务实管用、便于操作执行的原则,对原有的制度规定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分析,经深入调研、充分酝酿,反复修改,共修订完善制度规定33项,同步废止14项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的制度规定,补充制定了《合议庭办案责任制》、《重大事项督查办法》等12项新的制度,并在搜集整理30项上级法院及党委制度规定的基础上,汇集编印了《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度汇编》,分发到全院干警手中,实现了从审务、政务到事务各个环节的有章可循。
今年,为积极贯彻市委“工作落实年”的重要部署,中院党组决定将推进工作落实的一个重点放在已制定制度规范的落实上,旨在通过“组织学习、加深理解、严格执行、加强督查”等多种方式,使各项制度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