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必立 有诉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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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案必立 有诉必理

金塔县法院将于5月1日起施行立案登记制


来源: 责任编辑:张吉滨 茹强
发布时间:2015/4/21 5:22:58 阅读次数:2142

4月16日上午,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召开,县法院党组成员及干警在县院五楼会议室参加了视频会议。

会议指出,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人民法院司法史上的一件大事。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就是为了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消除诉讼障碍,全面维护当事人诉权,从源头上解决“立案难”问题的改革举措。最高院决定,从2015年5月1日起,全国法院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要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需求为导向,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

会后,院长龚海宏就做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出要求并指出: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涉及法院审判工作全局,全院干警要切实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实质,周密实施,强化保障措施,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顺利进行,要做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预案,严密组织实施,法院各庭室要以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全面规范包括行政案件在内的案件受理工作,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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