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随春归,发我枝上花”。4月的酒泉,春意盎然。4月27日,酒泉中院“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修改后的新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将于5月1日起与酒泉人民正式的见面,与此同时,立案登记制也实施在即。
春日长:座谈会上话新法
“今天请大家来说两个事情,第一是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宣传贯彻,第二是酒泉市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的施行。这两个事情都是与群众利益攸关的大事情,一定要引导当事人正确看待行政诉讼和异地管辖制度。”朱院长简洁的开场白拉开了全市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的帷幕。他详细分析了行政审判面临的新形势新常态,阐明了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必须更新审判思维与审判理念,强调了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会上,大家对新行政诉讼法施行后法院如何实施互相交流看法,言语中传递着责任、信心和希望。另外针对新法扩大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实际及立案登记制的实施,酒泉中院积极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对受案范围、起诉条件及立案时提交材料进行滚动播出,以便过往群众了解,并制作精美的行政诉讼法宣传材料放置立案大厅,以方便来到法院的社会公众、当事人等领取和阅读,为新法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春意浓:走上街头宣新法
“如果你觉得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行政机关……”“老伯,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制度……”4月29日上午一大早,富康购物中心门前多了一群向街头老百姓宣传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政法干警们,他们在朱克杰院长带领下搭设咨询台、向过往的行人分发宣传单,就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起诉期限、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及酒泉市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等亮点方面进行宣传讲解,来自广厦社区的张老伯说:“我还没有打过“民告官”官司,但我今天我听了你们的讲解,让我对行政诉讼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觉得修改后的法律非常接地气,是真正为我们这些不敢告官的老百姓而修改的,我为你们的这个活动点个赞。”据了解,这次走上街头的法律宣传活动共向过往群众发放行政诉讼指南、法律知识宣传单及资料计7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40余人。加深群众对新行政诉讼法的认知度,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春光好:媒体帮忙普新法
4月29日下午,当地主要媒体《酒泉日报》及酒泉电视台三名记者一边认真听朱院长和吕庭长讲解新修改行政诉讼法亮点及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一边拍摄记录,《酒泉日报》的周记者说,听了两位法官的讲述,才知道这次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修改幅度大,涉及面广、对老百姓的生活影响深远。在以后的工作中,不仅将加强对法院工作的常规性宣传,还将改进对影响老百姓生活的重大法律修改的部署落实、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等重点报道。另外《酒泉日报》及酒泉电视台对“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宣传周”活动进行采访跟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