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6日上午,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耀明向酒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
杨耀明在报告中说,2012年以来,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省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诉讼案件83679件,同比上升42.4%;受理执行案件21166件,同比上升40.8%。全省法院绩效考评中,我市法院主要考核指标连续四年位居全省前五名。五年来,审判执行工作成效明显;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司法改革进一步深化;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司法为民有效落实。全市法院有14个集体和78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市法院被表彰命名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示范单位”、“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经中央文明委复审,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市法院党组连续四年被市委考核表彰为“好班子”,院党总支4次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杨耀明在报告中说,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要做好新时期法院工作,一是必须把各项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始终同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这是推动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二是必须自觉接受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这是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三是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服务大局体现到执法办案中去,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这是法院工作的重大职责。四是必须把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把满足司法需求作为推进审判工作的着力点,这是落实司法为民的目标任务。五是必须加强干警能力素质,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官队伍,这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基础。
会上,杨耀明对今后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作了部署。2017年,全市法院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推进司法改革,落实司法为民,提升队伍素质,为酒泉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一是发挥审判职能,坚持服务大局;二是推进司法改革,完善运行机制;三是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四是狠抓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