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2016年10月31日,首批入额法官名单的公示标志着敦煌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的话,那么,2017年3月1日,随着院党组书记、院长葛怀东公开审理被告张某故意伤害一案开庭法槌的响起,则标志着法官员额制在敦煌法院的落地生根,这也是敦煌法院法官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后,第一起由院长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
庭审中,葛怀东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整个庭审依法推进,环环相扣,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给案件公诉人及到庭旁听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法官员额制改革以来,敦煌法院党组多次召开党组、党组扩大会议会,明确提出“院党组成员垂先示范,带头一线办案,庭长向党组成员看齐,干警向庭长看齐”的口号,并将院长、副院长、其他党组成员编入相对固定的审判庭室,明确规定院长每年主审的案件数量不得少于全院法官人均办案数量的10%,副院长每年主审的案件数量不得少于全院法官人均办案数量的20%,其他党组成员每年主审的案件数量不得少于全院法官人均办案数量的30%,并制定了严格、具体的考核标准,以优化审判资源,提升办案质效。同时,将员额法官全部调整充实到一线办案以推动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在敦煌法院的落地生根。
“案多人少”一直以来是敦煌法院的头疼难题,截止3月1日,敦煌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23件,较去年同期增加17.7%,院长带头一线办案常态化机制的落实,无疑将会对案件纠纷的化解、重大疑难案件的掌控、案多人少矛盾的缓解起到良好的指导与示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