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民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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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人民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

维护司法尊严  改善执行环境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富俊 王国荣 张吉滨
发布时间:2011/6/27 9:28:11 阅读次数:3135

 

 

为维护法律尊严、改善执行环境,切实改变目前大量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严重影响执行秩序和效果的现状,进一步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人民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旨在通过落实相关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建立相关配套措施,以健全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和财产调查制度为着力点,以追查被执行人财产为手段,以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活动为后盾,力求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改善执行环境,建立长效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氛围,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健康发展。

在动员大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富俊强调:这次开展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全院按照省法院的安排步暑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大运用各项执行措施的力度,充分运用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媒体公开曝光、追究拒执罪等手段,突出执行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及时性,打好组合拳,遏止规避执行逾演逾烈的势头,维护正常的执行秩序。在主流新闻媒体上适时集中发布一次限制高消费对象,挤压他们的生活空间,降低他们的社会公信度。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2007]29号),进一步细化公、检、法在打击拒执犯罪方面的工作职责和办案流程,强化协同配合和相互监督,发挥惩戒、威慑作用。建立健全以党委为龙头、以各职能部门为支撑,以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村为节点的执行网络。强化金融机构对执行工作的协助配合。

健全完善加强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的机制,形成人民法院内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合力,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要结合实际,在强化审执分立的同时,强化审执配合,提高财产保全率、当庭履行率,把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纳入审判工作绩效考核的范围,认真总结推广审执结合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使审判、执行有机结合。要把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与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有效结合起来,不断强化工作薄弱环节,深化外部协助单位的协助力度,进一步规范协助执行程序,推进反规避执行的改革和创新。建立通过公安网络查询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协助布控决定司法拘留的逃匿被执行人,协助查控被执行人车辆和协助限制出境的机制;将未执结案件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全省征信系统的机制;在金融、房管、工商等部门协商设置协助法院执行的绿色通道及规范协助执行等方面的要求。

当前,转移、隐匿财产、躲避执行、利用虚假诉讼规避执行等各种规避执行行为的存在,导致执行程序无法有效进行,执行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执行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切实开展好反规避执行活动,有利于树立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提高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和法治权威,服务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政治高度,抓好专项活动的开展和落实。

目前,部分被执行人抗拒、逃避、规避执行的方式方法日趋隐蔽和复杂,加之目前社会信用和惩戒机制尚不健全的现实情况,执行机构反规避执行的形势十分严峻,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庭室要在充分运用现行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执行措施进行反制的基础上,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判各种规避行为的特点和规律,充分调研,积极探索发现创新反规避执行的方法,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建立有效破解各种规避行为的良好机制。以促进长效机制稳步推进和执行环境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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