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迅速显神威 获赔感恩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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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迅速显神威 获赔感恩送锦旗


来源: 责任编辑:李彪
发布时间:2012/5/21 2:50:09 阅读次数:3136

 

近日,冯某陪同婆婆马某怀着感激的心情,把写有“秉公执法,心系群众”的锦旗送到了瓜州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对闫继东法官及全体法院干警维护其合法权益表达诚挚的谢意。

2011109,杨某雇佣的司机赵某驾驶重型普通货车,沿瓜星高速公路施工段由北向南行至原G312线3258km处时,与同向临时停放的刘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重型厢式半挂车尾部相撞,造成司机赵某及其所驾车内乘坐的杨某死亡、双方车辆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瓜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司机赵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20111021,货车车主杨某的妻子冯某及婆婆马某、司机赵某的父母随即将半挂车司机刘某、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该货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为了使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降到最低,尽量减少诉累,经瓜州县人民法院审查决定,两案同日审理,立案当天,即将案件移交民一庭办理,庭长立即决定该案交由审判经验丰富的闫继东法官审理,并要求庭室干警相互配合,迅速审理、快速执行。

闫继东法官接案后仔细查阅了案卷材料、了解案情,因本案的被告保险公司和物流公司均在内蒙古,随即让书记员快件送达,定于1125开庭,送达期间,闫继东法官多次和二被告联系。开庭当日,被告全部到庭参加了诉讼。开庭后,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冯某等各项损失208925.9元,赔偿原告赵某等各项损失173819.8元,被告刘某承担连带责任,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不上诉,承办该案的闫继东法官乘热打铁,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协调,判决生效后的第二日,被告某保险公司就主动履行了案件的赔付义务,有效地维护了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

冯某向法官送锦旗时情绪十分激动,她说:“我们从永昌县来瓜州打官司,家里本来就不是很富裕,在这边又无亲无故,我们摊上这种事,心里十分悲痛,家里失去了顶梁柱,留下了两个孩子和年迈的婆婆,如果不是闫法官的公正裁判,协调的快速将案件款执行给我们,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法官们没喝我们一口水,没吃一顿饭,就让我们这么快拿到钱,我真的十分感谢,所以,我必须送一面锦旗,表达我的心情,真的感谢闫法官,感谢瓜州县人民法院!”

    据了解,近年来瓜州县境内,道交事故频发,瓜州县人民法院在“提高审判质效,司法为民”理念的指导下,不断加大审判、执行此类案件的力度,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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