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打击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行为,保障涉民生类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兑现,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安排,从2013年12月23至2014年6月31日,酒泉市两级法院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
此次专项活动的重点是,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金、医疗损害赔偿金、工伤赔偿金、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金等九类案件,全市法院将按照“颗粒归仓”无死角、无遗漏的工作要求,在摸清上述案件底数的基础上,利用春节前后的一段时间,集中打响执行攻坚战。
活动中,全市法院将通过以下措施开展行动,力争达到有财产执行的案件100%执行到位,无财产执行符合救助条件的尽可能救助到位,使专项执行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一是发出申报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如实申报财产;二是实施信用惩戒,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将其纳入最高法院及银行系统的征信“黑名单”;三是限制高消费,对全部未结案件的被执行人(含法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同时,协调铁路、民航、公安等部门,对春运期间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的“限高”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对计划出国旅游度假的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四是开展集中查控。协调银行、证监局、房屋及车辆管理等部门,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证券、房产、车辆及其他财产进行查询,并实施冻结、查封、扣押;五是集中实施救助。积极争取同级政法委和财政部门增拨执行救助专款,对采取上述执行措施后未能执行到位,生活、医疗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实施救助,让特困申请人过好春节。
市中级人民法院特设24小时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提供被执行人财产及下落线索,举报电话0937-2679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