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近,瓜州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积极采取措施,以最大限度地维护生效法律文书权威,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
一是根据上级法院的安排,积极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了解失信被执行人有关信息和录入发布工作的具体要求,为正确使用该平台提供保证。
二是严格落实失信被执行人逐级审批制度和工作流程,由具体执行员出具纳入失信名单的决定书,执行庭长把关,主管院长审批,认真、严格地审核每一个失信被执行人的录入发布工作。
三是经过该院确认后,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说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予以公开曝光,以此对失信被执行人“老赖”产生震慑作用,敦促失信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四是充分发挥舆论宣传新闻媒体作用。该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声讨”失信被执行人,使其无所遁形,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