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给法官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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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给法官送锦旗”


来源:玉门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魏万庭
发布时间:2015/12/7 8:21:26 阅读次数:3078

 

   “太感谢玉门法院执行庭的法官同志了,是你们坚持不懈、耐心细致的执行帮我追回了我三年没有要回来的血汗钱,我前前后后从陇西往玉门跑了五十多趟,现在钱终于要回来了,我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我要给你们送锦旗”。2015年12月1日上午9时许,当事人杨某带着一面写着“正气凛然,两袖清风”的鲜红锦旗专程感谢玉门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庭法官,以表达对执行人员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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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源自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经过玉门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具有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玉门某公司,仍然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藏匿财产拒不履行。为使自己的权利得以实现,案件款快速到位,申请人于2015年10月12日向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为此,本案进入执行程序。

法院执行立案后,该案交由我院执行庭魏法官负责。因为该案件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尖锐矛盾,导致执行工作困难重重,案件无法顺利执结。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解与沟通,对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进行化解,并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从法律的角度,以理性的言辞,耐心规劝双方当事人要相信法院,自觉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着重给被执行人玉门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详细讲述了如果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即不仅会对公司和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信用惩戒”,后果严重还会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罪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刑事判刑。经过魏法官的不懈努力,这起矛盾对立比较尖锐的案件最终顺利得以执结,于是就有了开头送锦旗的一幕。

这是玉门市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以来,化解的涉民生案件纠纷取得的又一个重大成果。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创新执行工作,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的水平,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利民,受到当事人的好评,而这面鲜红的锦旗就是对我院执行工作最大的肯定。切实把“公正执行、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落到实处,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是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永远坚守的目标,人民群众的满意才是最大的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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