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吴萍萍 通讯员王睿 金万平)“两年内解决执行难”是背水一战,没有退路,推进工作,取得实效,是我们唯有的选择”。这是6月17日酒泉市第六次执行工作联席会议上,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兆美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表态发言。此次会议,专题研究贯彻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关于“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向执行难宣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形成了新一轮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三个部署”。“三个部署”的新思路以清晰缜密的措施和切行可行的办法向执行难发起猛烈进攻。
“执行难”问题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乃至政法工作的突出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酒泉市法院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持续开展了“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打击拒执犯罪”、“执行风暴”等专项行动,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执结了一大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执行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2012年至2016年5月,共受理执行案件15519件,收案数年均增长20.9%,申请执行标的额21.3亿元,收案标的额年均增长49.5%;执结12502件,执结率80.6%,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12.7亿元,实际到位率59.6%。截至今年5月,全市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曝光1143名,已有281名被执行人迫于法律威慑履行了法律义务,占发布数的24.6%。充分利用网络查询等方法最大限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信息10万余条。开展“清理涉党政机关积案”、“涉民生案件”等专项活动,共执结案件829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5亿元。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老赖”依法拘留95人,移送涉嫌拒执罪等犯罪案件25件25人,现已判处刑罚3件3人;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338人,已协查、控制49人,这些成绩标志着酒泉市案件执行工作步入一个良性发展循环轨道。
从目前的情况看, 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被执行人规避和抗拒执行等问题依然存在,案件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长期在低位徘徊,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充分地得到实现,是目前执行工作存在桎梏,也是执行不利的最大障碍。为了认真贯彻全省第七次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在酒泉市委政法委的精心组织下,酒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第六次执行工作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协调配合,提升联动质效,对酒泉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第七次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市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平汇报了全市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推进情况,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协社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肃州区法院等单位的负责人作了大会发言。最高法院对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作出了庄严承诺,省法院进行了安排部署,层层签订了军令状,明确了任务表和路线图。酒泉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联动成员单位对此次会议高度重视。全市31家成员单位和16家特邀单位的领导参加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
“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动、执行线索难查”一直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诟病,也是一直困扰法院工作的难题,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公信力,解决这些问题的突破口在哪里?此次会议上,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兆美提出了三个方面的部署:
---部署一狠抓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体现在三个方面。一要明确目标任务。目标是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具体的时间表:2017年2月底前,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85%以上执行完毕;2017年6月底前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结率达到95%以上,实施新的执行实施模式、执行管理模式,明确破解执行难的各项规范性措施;2017年年底前,无财产执行案件采用新的标准全部处理完毕。在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时间紧、任务重,全市法院要落实到每季干成什么、每月干成什么、每周干成什么,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按期圆满完成目标任务。二要强化责任追究。两级法院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并抓好落实。按照要求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院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执行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市中院将不定期对各基层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采取的措施、取得的进展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情况通报给当地党委和党委政法委。充分发挥执行约谈工作机制督促作用,市中院领导、执行局局长将根据情况,约谈履职不到位的基层法院院长、执行局局长,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予以监督落实。对经约谈仍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严肃追责,确保问责到位。
---部署二强化措施,提供坚强的工作保障,落实在四个方面。一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按照中央(1999)11号文件,保证执行人员占到全体干警数的15%,并从法律资格、办案经验、能力素质上严格把关。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法院执行队伍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杜绝执行人员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执行失范等现象,在攻坚克难中锻造过硬的执行队伍。以提升执行业务素养为重点,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行队伍司法能力。按照“顶层设计”的要求,革除现有执行体制机制弊端。加强物质装备投入,从车辆、交通、经费保障等方面向执行工作倾斜。二要抓好执行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化的投入和应用力度,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分岗、定责。用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发挥其在“找人查物”中的关键作用。完善和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保证执行工作统一协调、公正公开。三要用足用好执行措施。要解决执行难,法院内部必须树立“一盘棋”意识,在立案、审判阶段强化执行风险告知和保全申请提示。引导债权人积极主动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诉讼保全,为执行工作打好基础。要熟悉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保障执行工作程序合法,实体得当。实行繁简分流,明确办案任务和责任。畅通执行转破产途径,发挥破产制度在处置“僵尸企业”、缓解执行积案方面的功能。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明确底数,依规退出,减少积案存量。四要抓好执行规范化管理。完善法院内部执行审查权和执行实施权之间的监督制约,强化执行案件的质效管理,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实现执行程序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规范执行行为。实现“一人一案一账号”管理,做到执行款物底数清、情况明。
---部署三争取支持,凝聚强大的工作合力, 着眼于三个方面。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两级法院要主动向党委、党委政法委汇报工作,充分依靠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要深刻领会贯彻石书记讲话精神,通过多请示、多汇报,争取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二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积极向人大汇报执行工作情况,经常性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对执行工作进行专项视察。依靠人大监督,排除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干扰。要切实办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执行案件,做到专人负责、及时汇报、强化督办,真正把关注案件的办理作为改善和推进执行工作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三要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支持。依靠政府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物质经费保障,努力解决部分法院仍然面临的执行信息化建设滞后,执行装备不齐、办案经费紧张和执行力量不足等困难。发挥政协监督支持的政治优势,排除执行阻力和干扰。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在政协委员中聘请执行监督员,监督法院依法执行、规范执行。要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不能靠法院单打独斗,要完善多部门参与的执行联动协作机制,重点解决信息不对接、联合惩戒措施不落地等瓶颈问题。主动加强沟通,实现公安、银行、社保、民政、工商、土地、交通、通信等部门的信息联通共享,形成全社会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强大合力。要重视和加强执行工作司法宣传,尤其是要重点引导群众理性、客观看待执行难问题,讲清楚“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界限,努力营造配合、支持法院执行的舆论氛围。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政法委分别对“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这是有效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有效解决“执行难”的现实需要。这既是政法单位的法定职责,也是各部门共同的政治责任,还是涉及全社会的一项系统工程。在此次会议上,酒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建明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从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强调了四点要求:
在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解决执行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方面,石建明强调,如果“执行难”问题得不到解决,不仅使司法机关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功能受到削弱,而且极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我们一定要以非常的决心、非常的措施、非常的途径,坚决打赢这场执行难攻坚战。
在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措施中,石建明要求,全市法院必须认识清楚,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一要摸清积案底数。二要层层传导压力。三要创新执行方法。四要依法规范执行。
在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酒泉市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机制方面,石建明指出,“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社会多部门共同联动、综合治理。一要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公安、工商、城建、房管、国土、税务、金融等部门,要配合人民法院建立相关信息通报、情况反馈和协作配合机制,尽快实现本部门信息系统与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互联共享。二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责。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政策、法律等各种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各种办法,共同做好执行工作。财政部门要将司法救助资金纳入预算予以保障;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执行案件当事人纳入城乡低保,解决其基本生活问题;政法各部门要协调配合,依法打击暴力抗拒执行、拒不履行、拒不协助执行以及干预执行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三要加大惩戒打击力度。全市法院要充分利用省法院“点对点”和最高法院“总对总”执行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持续加大曝光力度,将“老赖”信息发布在官方微信平台、晾晒在广场屏幕、张贴在单位住所,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持续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在出国出境、乘飞机、坐高铁、住高级宾馆、参加招投标和贷款等方面,让“老赖”处处受限;持续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对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做到惩处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让“老赖”无心可安、无钱可赚、无福可享、无路可逃。
在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执行工作职责分工方面,石建明要求,全市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大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力度,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各级法院党组要经常向党委汇报执行工作,善于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为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在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各级法院党组要切实加强对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组织领导,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法院“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执行难问题。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指导,随时听取汇报,帮助下级法院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定期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让干警会用、善用法律政策和各种手段依法破解执行难题,为做好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于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权钱交易和审判执行人员以案谋私、枉法裁判的行为,对于在当事人、代理人和法官之间充当诉讼掮客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以最坚决的态度破除 “潜规则”,以最果断的行动斩断司法腐败的“利益链”,以“零容忍”的态度惩处执行领域的腐败现象,切实营造公平公正的执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