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不“放弃” 十三年“老赖”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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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放弃” 十三年“老赖”被拘


来源:玉门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范丽琴
发布时间:2017/9/21 10:04:08 阅读次数:3239

2017年9月16日上午,当申请人许某来到玉门法院时,感慨的说“没想到你们执行局双休日都不休息,更没想到十几年的老案子你们还在关注,虽然钱没有履行到位,但我不怪你们,我敬佩你们的精神。”

这个老案子,要从十三年前说起。2002年,许某与祁某就购买车辆达成协议,祁某将其名下车辆以90000元价格出售给许某。后许某交付车款47000元,但在办理车辆审验时,祁某以钱款未付清为由将车辆暂扣。后双方达成协议,若许某十日内不能将剩余车款付清,祁某则可以收回车辆,但要返还已付车款47000元。之后,许某未能付清车款,祁某实际占有车辆,却未将已付车款47000元返还许某。2004年4月28日,法院依法判决祁某给付许某47000元,并承担许某索款花费1000元。判决生效后,祁某一直未履行案件款且躲避执行,玉门法院多次委托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敦煌市法院执行局查找祁某的下落均无果。该案件在第一任接手的执行法官已不在世,又辗转几任执行法官的情况下,玉门法院的法官们也没有放弃执行该案,不但将被执行人祁某的银行存款不定期通过点对点、总对总查询,还将其报送公安机关临控。

2017年9月15日晚10时,祁某在进入敦煌市时被公安机关控制,玉门法院接到通知后立即出动,连夜将祁某带回并拘留,“十三年”的老案终于拉上了序幕。

案件款能否执行到位归根结底取决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但玉门法院执行局绝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案件、任何一条线索、任何一丝希望,申请人的交托我们一直铭记在心,你们的案件法官们一直在执行,同时提醒“老赖”,你们终将是躲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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