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1日下午,瓜州县人民法院三道沟法庭,法庭干警正在将一批抵债物品搬上申请人杨某的货车,一场耗时一年之久的执行案件最终以财物抵顶方式成功执行完毕。
2016年7月20日,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瓜州法院判决,由陈某偿还杨某货款3500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未主动及时履行,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陈某以身体有病、家庭困难为由,一直逃避执行,执行法官随即对其财产情况、家庭状况进行了调查了解,了解到陈某完全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多次督促陈某在限定期限内履行义务,但陈某仍拒绝履行。11月21日下午,法庭组织干警前往被执行人陈某家中,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陈某摄于法律威严,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执行法官道歉,主动提出用财物抵顶欠款的意见。经约谈申请人杨某后,双方最终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将被执行人陈某的消毒柜、空压机、三轮车等物品进行抵顶清偿债务。
该案在当地群众中影响较大,既依法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震慑了“老赖”,彰显了法律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