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敦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敦煌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迎春的亲自部署和指挥下,由敦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栗飞宇带队,11月22日中午,敦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将一名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朱某带至敦煌市人民法院,并于当天联手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结朱某名下多起案件,执行总标的达255万元。
据了解,被执行人朱某踪迹飘忽不定,长期躲避执行,执行难度较大,且与朱某执行案件相关的多名执行申请人也多次上访、缠诉,对法院执行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
11月22日上午,在得到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朱某的线索后,敦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上下齐心、迅速出击,在朱某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将朱某带至敦煌市人民法院,此时,已是中午1点多,还未吃饭的执行局的干警也顾不了许多,加班加点对朱某的相关案件进行了处理。在对被执行人朱某晓以利害关系后,眼见再无法躲避责任,朱某遂同意以楼房抵偿债务。经过协商,下午5点多,被执行人朱某同意以四套楼房抵顶5起案件的执行款150余万元,同时向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开据商业承兑汇票100万元。至此,两级法院联手,对有关朱某的总标的达255万元的5起执行案件宣告执结。
在既定时间内,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最大限度地实现权益,让“老赖”寸步难行,是敦煌市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的铮铮誓言,也是敦煌市法院的庄严承诺,“让老赖无处遁形,让胜诉权益可实现”,敦煌市法院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