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法院:执结离婚纠纷案 残疾女子有屋可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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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法院:执结离婚纠纷案 残疾女子有屋可住


来源:瓜州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魏天明
发布时间:2018/2/13 11:48:28 阅读次数:3326

 

“太感谢法官了,两年多了,我终于有地方住可以踏实过个年了!”申请人张某及其亲属拿着刚交接的房屋钥匙,激动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

张某与万某离婚纠纷一案,瓜州法院2016年1月27日作出判决,由被告万某给付原告张某各项费用84383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万某未履行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三道沟法庭受理后,了解到申请人张某系残疾人,家庭十分困难,居无定所。被执行人万某常年患病,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后,执行法官对财产情况进行了调查,被执行人居住的楼房一套外,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庭干警多次传唤被执行人万某至法庭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均以患病为由拒不履行,亦不同意其房屋让张某居住几年来,申请人张某一直借住在废弃医院院内,居住环境简陋。

2018年21日下午三道沟法庭组织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万某摄于法律威严,提出要与申请人进行和解,用自己所住房屋抵顶案件款,并由申请人张某补偿房屋折价款79000元,张某同意被执行人的和解意见,双方达成协议。2月6日在法庭干警以及镇司法所人员、村干部的共同见证下,双方进行了房屋交接并办理了相关手续,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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