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期间,瓜州县法院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为5名公职人员的案件。
瓜州某公司及该公司经理李某在农商银行贷款30余万元,闫某、赵某等5名公职人员为贷款做了担保,后农商银行因贷款到期未偿还而起诉。该案判决生效后,农商银行申请了强制执行。但该公司已丧失履行能力,李某又下落不明,经查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向5名担保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告知其需在限期内履行还款义务。然而5名担保人怠于履行,甚至拒绝来法院协商处理。在此情况下,法院果断对五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有余额的银行卡全部予以冻结,同时拟移送纪委监委进行约谈。在巨大的压力之下,五人通过与申请人协商,将该案的贷款本金全部缴纳,申请人同意放弃利息的执行,该案顺利执结。
法官提醒:作为公职人员,要维护好自身形象,做诚信守法的带头人,不能成为失信惩戒和拒执犯罪的负面典型。在此严肃提醒和告诫涉公职被执行人,一要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勿存规避执行的幻想;二要认清自己的身份,强化法律意识,做守法诚信的表率,勿行失信躲避之举;三要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勿存侥幸心理,勿踩党纪国法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