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法院:审判不忘执行为民司法 化解借贷纠纷双方满意

网站首页 » 执行工作

金塔县法院:审判不忘执行为民司法 化解借贷纠纷双方满意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孙建华 高小粟
发布时间:2018/4/28 3:54:02 阅读次数:3269

 

全国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及甘肃省第九次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动员部署会召开以来,金塔县人民法院各审判庭室高度重视,以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为契机,加大自执案件执行力度,在审理的各个环节始终不忘执行,判前判后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以实际行动助力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单某诉赵某民间借贷引发的纠纷案件过程中,赵某对欠款事实无异议,只是苦于手头上没有钱还款,但有用财产抵顶的意向。审判人员了解这一情况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当庭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赵某名下的本田雅阁小轿车与本案的执行标的相当,可以作为抵顶物向单某交付,以此来抵顶债务。但单某希望自己能拿到现金,不希望自己辛苦挣来的血汗钱以一辆二手车来抵顶。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使本案终于以财产抵顶债务的方式调解结案。赵某当庭交付了车辆的钥匙及相关手续,并于第二日办理了登记变更手续。案件审理及执行程序全部完毕,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