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中院执结一起国内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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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中院执结一起国内仲裁案件


来源: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焦学亮 赵家晶
发布时间:2018/7/12 11:49:12 阅读次数:3173

近日,一起国内仲裁执行案件,在执行法官充分运调解方法下圆满执结,双方当事人多年的积怨得到了化解,曾经的合作伙伴握手言和。

2012年12月陕西某公司承包酒泉某公司的空调安装工程,工程完工后因质量和结算问题发生纠纷,经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陕西某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又以该工程质量问题将申请执行人起诉至肃州区法院。在案件执行中执行法官严格按照“一性两化”要求,责令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并利用网络查控手段,查询冻结被执行人三个账户,划拨98万元案款支付申请执行人,并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施加压力,被执行人主动请求法院搭建平台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案件的履行。被执行人的态度积极诚恳也打动了申请执行人,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且被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全部履行了义务。因该案的顺利执行,双方当事人解开了心结,被执行人主动撤回了肃州区法院起诉申请执行人的诉讼案件,至此一起标的额628.2万元的案件执行完毕,同时通过该执行案件化解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百日会战开展以来,酒泉中院不断转变执行理念,多措并举,举全院之力突破执行难瓶颈,有效提高执行效率,缩短案件执行周期,推动执行工作战斗力、公信力跨上一个新台阶,为取得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最后胜利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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