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午9时,敦煌法院院长葛怀东带领执行干警20余人前往被执行人孔某的住处帮助其搬家腾房,全程未设警戒线、未发生任何冲突,经过5个多小时的努力,腾空的房屋交由法院进行了查封。
2012年12月,因资金周转需要,被执行人孔某陆续向张某借款22万余元,并提供自己的房屋进行抵押。后因经营不善,孔某对该借款无力偿还。张某将孔某诉于法院,法院判决孔某偿还张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29525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查询,要保障申请人的权益唯有对孔某的房屋进行强制拍卖。谈起拍卖房屋偿还借款,孔某本人拒绝腾房并以跳楼相威胁,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局。“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开展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找到被执行人孔某及其家属,对其说理释法做思想工作,明确告知拒不执行的利害关系,并依法下达了强制腾房的公告。另一边,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申请人张某同意将申请标的减免为22万元,并愿意自出租金为孔某提供半年的过渡性住房。一波三折后,被执行人孔某见“负隅顽抗”已无济于事,在7月10日的谈话询问中同意主动配合法院将房屋腾空并进行拍卖。见时机成熟,7月11日,敦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葛怀东亲自带队前往孔某住处,帮助其搬家腾房。腾房工作的顺利完成,为下一步启动强制拍卖程序提供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