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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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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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9/27 3:10:28 阅读次数:3091

 

为规范执行指挥中心工作,提高执行工作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处置突发事件,保证执行指挥中心发挥最大效能,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一、执行指挥中心值班人员由值班领导、值班人员、技术人员组成。

二、执行指挥中心值班时间暂定为工作日上班时间,值班领导及相关人员准时上岗值班,及时签到,不准迟到早退。

三、重大执行活动及处理突发事件另行调整,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四、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随时注意、关注执行工作动态,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五、值班期间,一切行动听指挥,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六、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工作记录,准时交接班,将已处理事项和未处理事项告知接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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