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的要求,结合人民法院实际,最高人民法院
一、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政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政法干警应有的政治本色、宗旨理念、价值追求和基本操守。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是从政法系统实际出发,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政法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有效推动“三个提升”的重要载体。
二、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四个方面目标任务进行。一是要进一步坚守忠诚的政法本色,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感情认同,自觉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二是要进一步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切实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立场问题,在思想上更加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三是要进一步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强化严格执法的意识,提高正确理解、把握、运用法律和政策的能力,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四是要进一步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严格自律、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