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民法院行民一体协调工作机制高效化解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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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人民法院行民一体协调工作机制高效化解行政争议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闫辉国 李巧琳
发布时间:2013/6/8 8:41:09 阅读次数:2466

行政诉讼中,存在许多行政民事纠纷相互交叉的情形,如土地、房屋行政登记等案件。此类行民交叉案件的处理一直是行政审判中的难题,在受理案件数量中比重较大。目前,金塔县人民法院积极推广行民一体协调工作机制。

近年来,金塔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并完善行民一体协调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例如在审理土地、房屋行政登记类案件时,不但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加以审查,而且主持起诉人与第三人就存在争议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的补偿意见,并由起诉人自愿撤回起诉。

2013年我院受理的卢永国诉县国土资源局撤销行政登记一案,由于该案涉及土地权属转移和开发等问题,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到的农户较多,曾引起权属所有人鼎新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农户上访,县委、人大给予极大关注。通过多方努力、协调处理,双方达成协议,由鼎新镇政府将已登记给农户的土地进行适当的调价出售,镇政府取得一定收益,确定已登记给农户的土地使用证有效,弥补了原登记过程中存在的权属不清的瑕疵,从根本上确定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为此,两种并存的不同性质的矛盾得以一次性化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实现了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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