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好司法民主与监督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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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好司法民主与监督的桥梁

——金塔县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取得良好成效


来源: 责任编辑:李富俊 张吉滨
发布时间:2013/8/9 2:46:36 阅读次数:1999

金塔县法院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让人民陪审员广泛地参与案件审理,有效地促进了审判工作,已成为一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在审判、调解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选任。金塔县法院重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多次召开院党组会议,将此项工作作为提高审判质量、践行司法为民、落实公正司法的一件大事来抓。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人民陪审员规范选任,注重结构,注重素质,确保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正性和实效性。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人民陪审员名额建议,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一批知民情、解民意、品行好、作风正、有威望的人民陪审员投入陪审工作,促进了司法公正,保证了司法廉洁,增强了司法权威。人民陪审员积极履行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将公众智慧引入审判领域,丰富和完善了合议庭思维方式和价值判断,拓展审判视野,有效确保了司法公正和完善。通过人民陪审员按程序参与案件审理,扩大了司法决策知情权,增强了裁判过程透明度。

二是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为切实保障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鼓励陪审员查阅所审理案件的案件卷宗材料和参与调查案情。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保障陪审员与审判员具有同等权利,保证人民陪审员有反映不同意见的权利。陪审员以专业知识优势弥补了法官知识结构单一的缺陷,陪审员的大众性思维与法官的职业思维形成有效互补,人民陪审员在司法活动中的特殊作用得到了发挥,近二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36件,参审率占普通程序审案件76.8%,陪审员参审案件调解率达78%,通过人民陪审员做好诉讼调解、判后答疑、以案讲法等工作,使其担当起审判、调解、宣传、监督,联络员角色,促进了司法公正,增强了法院审判的公信力,使人民法院司法权威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人民法官的形象得到了提升。在法院与社会之间架起了一座理解沟通的桥梁,形成专业审判与陪审相互补充的工作格局。规范管理,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权利。

三是加强管理,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严格按照《决定》要求,通过完善机制,加强了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按照“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严格考核”的要求,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确定了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人事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对陪审员的奖、惩作了详细规定,实行奖勤罚懒,建立奖励制度,有力激发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的积极性,保证人民陪审员切实履行职责。

金塔县法院以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司法亲民的纽带,实现了司法工作向社会延伸。有效促进了审判工作,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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