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保护区私建房屋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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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保护区私建房屋违法


来源:瓜州法院 责任编辑:陈典
发布时间:2013/11/4 3:18:23 阅读次数:2197

近日,瓜州县法院三道沟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既维护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国家电力设施的安全,又让侵权人心服口服,主动赔偿损失,化解了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瓜州县腰站子乡“腰站子-布隆吉”35KV、10KV和4V输电线路的产权人和管理人是瓜州县电力公司。2013年4月,被告杨某未经许可在上述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私建楼房,致使该电力线路与建筑物距离过近,违反了国家电力线路保护的相关规定。瓜州县电力公司多次要求被告杨某拆除违章建筑,但杨某置之不理,无奈之下,瓜州县电力公司组织人员在杨某的楼房周围更换了电杆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杨某拆除违章建筑、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2万元。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到杨某家中了解情况,协调双方当事人和解,经过法官们多次做思想工作,原告和被告杨某终于达成协议,杨某同意赔偿原告损失,并认识到在电线路保护区内修建楼房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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