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未成年人犯罪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问题,关乎国家的稳定和民族的未来。金塔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认真落实司法保护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把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人与日常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根据被告人的个性特征,找准感化点,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耐心细致的教育、感化,使未成年犯罪人真诚悔悟,走上改过自新之路,使他们最终回归社会,重新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金塔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还注重对未成年犯罪人加强判后帮教。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仅仅靠法院一家是不能取得较好地惩治和教育效果的。为此,合议庭特邀学校、妇联、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具有丰富青少年工作经验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让他们与法院一道在庭前、庭中、庭后等阶段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以便更有效的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工作。近两年内金塔县人民法院共审理未成年人案件3案7人,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