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得过初一 躲不过十五

网站首页 » 基层动态

躲得过初一 躲不过十五

肃州区法院运用多种措施执结一起执行积案


来源: 责任编辑:岳天和 韩志国
发布时间:2017/6/14 4:35:56 阅读次数:1679

 

何老板因为买卖合同纠纷欠下了酒泉辉煌公司债务600多万元,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偿付,随后变卦,换了电话,藏了自己。6月9日,肃州区法院将案件全部执结。

何老板和酒泉辉煌公司一直有买卖业务往来,2010年1月算账,何拖欠酒泉辉煌公司债务635万元,对债权文书进行了公证。在约定的付款期限,何某没有自觉付款,同年7月,债权人申请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何某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立即支付80万元,承诺分期支付剩余部分,并承担违约金63万元,再次与申请人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2014年,申请人没有收到何某偿付的欠款,打电话何某换了号码,去找人已经人去楼空,无奈又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不能让老实人吃亏,就不能让躲避法律义务的不诚信者逍遥法外。肃州区法院通过查询扣划11万元,请求公安机关上网追寻何某的踪迹。2017年5月22日晚,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西关派出所查询到被执行人何某登记入住宾馆,将其控制。肃州区法院接到电话通知,负责执行工作的院领导马上调集精力赶赴武威市。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迫于法律威慑,何某一次性将案件执行完毕。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