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肃北县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努力为全县促进民族团结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每一环节,践行于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
高度关注少数民族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开展巡回审理、双语诉讼、阳光司法等便民利民工作。在诉讼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双语诉讼等窗口文明服务,为少数民族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深入到牧区、社区民族群众家里实行“上门调解”、“上门送达”等;选取涉及少数民族当事人的案件到牧区、草原、戈壁等地开展巡回审理;对年龄较大、或行动不便、或路途偏远的少数民族申请人,执行法官送款上门;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加大对贫困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落实精准扶贫,经常对帮扶的少数民族贫困户走访调研,全面掌握他们的困难,并为他们出思路想办法,办实事做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