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下午,酒泉中院第四党支部按照院党组的安排,组织全体支部党员前往责任区域——肃州区正大路与清泉路,继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活动中,全体干警热情高涨、干劲十足。大家手持扫帚、簸箕、夹子等工具,仔细清扫街道及路面上的树枝落叶,认真捡拾道路两侧及绿化带的纸屑烟头,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不遗漏任何一个环节,以不怕脏、不嫌累的工作干劲,换来了街道环境的焕然一新。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克杰作为支部党员,参与了当天的活动,他表示,实施城区街道“街长制管理”不仅是提升我市城市品位,营造宜居环境的有效举措,更是增强全体党员干警党性意识、大局意识的又一生动载体,全体支部成员要深化认识,积极参与,按照院党组“把支部建在庭上”的工作要求,强化政治业务素质建设,丰富党性实践活动载体,切实把党员干警、党员法官的模范带头作用,体现在审判工作、社会实践等各个方面,以实际行动为生态魅力酒泉建设助力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