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全院涉诉信访率,努力实现信访案件零增长的目标,玉门市法院从案件源头着手,多层联动,全院庭室通力配合,力争把具有上访苗头的涉诉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近日,市法院民二庭多层联动成功化解一起具有上访苗头案件。
2007年4月,鲁某购买了一辆金龙XMQ6858车牌为闽D(临)73560客车,在开回家的途中发生倾覆事故,经保险公司定损后交某汽车修配中心进行修理。修理后,鲁某没有给付修理费,汽车修配中心起诉至法院要求鲁某给付修理费用,法院调解处理后,鲁某未能主动履行,汽车修配中心申请执行,在执行中,鲁某提出汽车修配中心没有按照约定履行更换车辆损坏部件,拒绝履行,又向我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汽车修配中心为其更换空调系统总成。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鲁某认为自己无举证责任,不愿举证,被告汽车修配中心在修理过程中又没有完整保存修理资料,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多次调解无果。原告鲁某的父亲情绪比较激动,声称要上访,办案人员发现上访苗头之后,及时向院领导进行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分析案情,研究解决办法。案件主办人又亲自前往瓜州县给原告鲁某做思想工作,在主办人的耐心疏导下,原告鲁某同意接受法院的再次调解。调解中,院领导又亲自给当事人做工作,讲清利害,双方当事人均作出了让步,最后和解,使执行案件得到执行,诉讼案件原告鲁某主动撤诉,一起长达三年的纠纷至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