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金法庭法官运用网络视频成功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感情一般。后被告刘某感情出轨,有了外遇,经原告多次劝说无果,因此夫妻感情破裂。被告刘某提出离婚,为了孩子原告张某不同意离婚。2010年被告刘某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下落不明,原告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刘某离婚。法院受理后,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决定以公告向被告张某送达离婚诉状、应诉通知书和通知开庭传票。由于离婚纠纷案件涉及公民身份关系的特殊性,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审理人员建议原告与被告的父母联系,或许能打听到被告的下落。原告接受了建议,从被告父母处打听到被告的手机电话号码,被告自称在江西南昌打工,无法到庭参加审理。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降低当事人的诉讼花费,法官想到了利用网络视频技术进行远程审理的设想,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立即得到积极相应。法庭通知了开庭时间和视频联系方式,运用远程网络视频进行了审理,将开庭审理过程全程录像,并对原告和被告的视频也进行了刻录备案。审理过程中,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原告和被告同意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案件圆满审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都得到了维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此次采用网络视频审判,是司法便民方面一次成功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