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求子”你信吗?
经常在街头巷尾或各类小报的广告上看见这样的信息“某某女,身材姣好,重金求子………附玉照一张”。虽然电视及各类正规媒体都已揭露过了这类骗局,但还是有人 “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近日,酒泉市中级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
2010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黄美玲通过报刊登载了重金求子的虚假广告信息,后以需交报名费、体检费、税费等为由,通过银行汇款的方法,多次骗取辽宁沈阳籍居民任某现金6000元。所骗现金全部挥霍。2010年9月至10月间,被告人黄美玲通过法制传真刊登重金求子的虚假广告信息,利用变声手机冒充律师,以需交报名费、体检费、税费等为由,通过银行汇款的方法,多次骗取酒泉籍农民蒲某现金47200元。所骗现金全部挥霍。该案经肃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美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编造谎言,刊登虚假信息,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532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判决:被告人黄美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宣判后,被告人黄美玲不服,提出上诉。酒泉市中级法院二审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